时间:2026-07-17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 编辑: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号)文件,我院拟开展以下四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按文件要求,我院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服务范围,从人力成本、患者需求状况等因素制定价格如下。
序号 | 财务分类 | 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计价单位 | 项目总价格 | 说明 | 特需项目拓展内容 |
1 | I | 110200001T/1 | 普通门诊诊查费-短期精细化管理A | 指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 | 次 | 699 | 由三级疾病管理团队(个案管理师、主治及以上医师、协管员)提供专属管理服务,涵盖五大模块:诊查建档(病史采集、查体、检验分析及方案制定)、基础健康管理(风险评估、用药及生活方式指导、在线咨询、随访提醒)、预约诊疗(复诊、检查及床位预约)、上门护理(体检、护理及康复指导)、远程专家问诊(居家监测预警及MDT会诊)。阶段性出具病情评估报告,医生点评答疑等医疗服务。(按不同的模块数量和服务周期分别定价) | |
2 | I | 110200001T/2 | 普通门诊诊查费-标准精细化管理A | 1699 | ||||
3 | I | 110200001T/3 | 普通门诊诊查费-高净值精细化管理A | 2699 | ||||
4 | I | 110200001T/4 | 普通门诊诊查费-高净值精细化管理B | 3699 | ||||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病患者和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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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3165146
联 系 人:李小姐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3日
江门市中心医院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