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办事指南

CRC/CRA备案和管理须知

时间:2026-07-20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    编辑:

机构关于CRC考核与备案流程及要求

基本流程

要求细则

资质

1.医学、药学、护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2.接受过GCP、临床试验相关法规和技术培训

3.CRC隶属的SMO公司与申办者/CRO无利益冲突

4.工作年限:担任CRC工作6个月以上

5.既往负责项目数量:作为主要负责CRC项目数至少1个,或者作为协助CRC负责项目数至少3个

6.CRC需完成在职的SMO相关GCP培训,并通过SMO考核;

预约考核

CRC需提前至少一周联系机构办(可通过微信联系机构质控员:李丽娟)领取岗前培训资料与预约机构考核时间

岗前培训

由机构质控员为CRC进行岗前培训

机构考核

首次驻点于本中心的CRC必须通过机构办公室的笔试和面试考核:

1.笔试考试采用现场纸质试卷且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对GCP、临床试验相关规定与指南的掌握和理解进行考核;

2.面试主要是考察CRC对拟负责项目的熟悉度、对本中心临床试验相关重要流程/环节的了解度,以及CRC工作经验和协调沟通能力(以问题场景设置的形式)等;

3.笔试考核机会1次,80分合格;面试考核机会1次,70分合格;

4.对于笔试或面试考核不通过者,3个月内不予以重新考核。为保证项目开展进度,请SMO公司及时更换新CRC参加考核

资料备案及

领取工作证

CRC的个人资质机构办备案

考核通过后,CRC向机构办公室(联系人:李丽娟)提交以下材料完成备案:

① 个人简历(SMO盖章)

② 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 GCP培训证书复印件 

④ 身份证复印件(SMO盖章) 

《临床试验保密承诺书》(已签字)

《利益冲突声明》(已签字)

注意:在本中心更换新公司,需更新递交个人简历(SMO盖章),同时GCP培训证书更新、身份证到期更换,也需更新递交机构。

领取工作证:

1.完成备案后,CRC向机构办(联系人:李丽娟)申请领取工作证;

2.请妥善保管个人工作证件,严禁私自转借他人。如原有工作证不慎遗失,SMO 公司须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情况说明,办理新证时一并提交至机构办公室;

CRC变更

1.负责项目期间原则上不更换CRC。确因CRC离职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的,SMO公司必须向本中心说明原因并与本中心协商一致(CRC变更需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告知PI及机构质量管理员,并经得同意)
2.CRC变更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①CRC变更前一个月内的CRA监查(或派遣公司质控);

②CRA、原CRC、新交接CRC一同前来机构办汇报交接工作,确认项目资料齐全和遗留问题情况;

提交CRC变更及交接登记表》(SMO盖章)至机构办公室;
3..新任CRC需已完成机构考核与备案;

二、机构关于CRC授权管理要求

1. CRC开展新项目前,既往必须完成上述“机构关于CRC考核与备案流程及要求 ”,另提前准备相关资质材料提交至机构办公室,材料将存入机构对应项目文件夹,完成项目CRC资质的机构备案后,方可获得授权并开展工作。 注意:CRC需清楚区分个人资质机构办备案与项目CRC资质的机构备案。

2.CRC的项目资质备案材料如下:

① CRC工作委派函原件(委派函格式不限,必须包括的内容为:CRC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负责的项目名称、委派时间、委派中心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委派公司盖章);②个人简历(签字日期);③GCP证复印件;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CRC的GCP证要求:

人员需在 GCP 培训证书满五年前,或现行 GCP 管理规范更新后(二者以先到期 / 先发生者为准)完成再培训并取得新的GCP 培训合格证书;

项目 CRC 机构资质备案,需统一提交最新有效的 GCP 证书,若试验期间GCP证书更新,应及时补充递交机构并归档。

GCP 培训证书出具单位须为非企业类第三方机构,包含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国家级行业协会、省级药理学会、医疗机构等。

三、机构关于CRA授权管理要求:

1.CRA开展新项目时,需提前准备相关资质材料提交至机构办公室,材料将存入机构对应项目文件夹,完成项目CRA资质的机构备案。

2.CRA的项目资质备案材料如下:

① CRA工作委派函原件(委派函格式不限,必须包括的内容为:CRA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负责的项目名称、委派时间、委派中心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委派公司盖章);②个人简历(签字日期);③GCP证复印件(GCP证要求同CRC);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CRA变更要求:

CRA与新交接的CRA需共同前来中心进行现场监查交接,确认项目资料齐全和遗留问题情况,随后到机构反馈交接情况并递交新CRA相关资质备案。

四、项目的其他人员管理

项目相关的其他人员前来本机构开展工作,如稽查人员、申办方/CRO/SMO的质控人员等,须由项目备案/授权CRC陪同,遵守专业组相关规定制度,并向机构递交相关资质。


附件1:临床试验保密承诺书.docx

附件2:利益冲突声明.docx

附件3:CRC变更及交接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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