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1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 编辑:
为确保临床试验遵循临床试验方案和GCP法律、规章制度及SOP,保证试验记录和报告数据准确、完整、真实、可靠,保障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使临床试验质控工作有序高效地开展,请各临床试验合作单位参照本指引配合机构办进行质控相关工作。
1、机构办质控节点包括:
1)启动前;
2)首例受试者入组;
3)试验运行期间:入组病例数达50%,跨年度的项目每运行满一年质控一次;
4)数据库锁定前;
5)试验结束。
2、质控预约
试验运行到质控节点时,CRA务必及时与机构办质控员预约质控,并在质控时间到达现场(除启动前质控),启动前质控需提前5个工作日将电子文件提交机构质控员质控(详见《启动前准备须知》);首例质控及中期质控需提前10个工作日与机构质控员预约;锁库质控及结题质控需提前1个月与机构质控员预约。
3、质控流程
1)对于将要被检查项目,由CRA填写“临床试验项目简要信息表”(附件1)发邮件至机构办质控员:fanlvhua2021@163.com,同时发送至微信13124940795(范老师),并于质控当天打印交至机构办质控员;凡入组后的质控,务必在预约质控前完成所有受试者的监查/稽查及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一并发至机构办质控员邮箱及微信。
2)质控相关资料准备:首例质控及中期、锁库质控CRA携带研究者文件夹、药品管理文件夹、受试者文件夹(研究病历、知情同意书、CRF/eCRF等研究过程相关文件)到现场与机构质控员进行质控;结题质控CRA需提前按照归档目录整理合并机构文件夹、研究者文件夹、受试者文件夹和药品管理文件夹后再预约结题质控(请在质控当天整理好当前阶段所产生的过程性文件,若质控员发现文件缺失较多,则需重新预约质控);
3)机构办质控员对项目进行质控检查并填写“临床试验质量检查记录表”;
4)机构质控员在检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临床试验质量检查问题通告书”(附件2)质控结果反馈给主要研究者和申办方;
5)主要研究者和申办方接到“临床试验质量检查问题通告书”后,根据意见进行整改,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填写“临床试验质量检查反馈报告”(附件3)并与机构质控员确认,确认无误后附件2及附件3打印一式两份签字交机构质控员(若发现项目组未及时向机构办反馈整改意见,视情况暂缓入组);
6)机构质控员就“临床试验质量检查反馈报告”进行复核,必要时前往专业组进行核实,待质控问题全部解决后,机构质控员签字确认。
7)若发现项目组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质控预约,尤其是首例质控和锁库前质控,则该项目不予结题。
8)质控预约时限和具体要求:
启动前质控 | 首例质控 | 中期质控 | 锁库前质控 | 结题质控 | |
预约时限 | 提前5个工作日 | 提前10个工作日 | 提前10个工作日 | 提前一个月 | 提前一个月 |
具体要求 |
详情见《启动前准备须知》 | 提前将试验方案(在本中心使用的版本)、监查或稽查报告、PD列表发送到质控员邮箱及微信 | 提前将试验方案(在本中心使用的版本)、监查或稽查报告、PD列表发送到质控员邮箱及微信 | 提前将试验方案(在本中心使用的版本)、监查或稽查报告、PD列表发送到质控员邮箱及微信 | 提前将试验方案(在本中心使用的版本)、监查或稽查报告、PD列表发送到质控员邮箱及微信 |
完成首例监查及整改,整理好研究者、药物管理、受试者文件夹 | 完成所有受试者的监查及整改,整理好研究者、药物管理、受试者文件夹 | 完成锁库前稽查及整改,整理好研究者、药物管理、受试者文件夹 | 提前按照归档目录整理合并机构文件夹与项目文件夹后再预约 |
4、特殊情况
1)已启动但尚未入组就终止的项目,机构办评估后决定是否需要质控;
2)计划外质控:除已列出的质控时间节点外,可根据项目难易程度及风险程度进行计划外质控。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机构办质控员)
联系电话:0750-3385319(13124940795微信同号)
机构办公室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00-17:00
6、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