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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心医院2025-2028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时间:2025-05-27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    编辑:

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遴选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承接我院2025-2028年度需通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的货物、服务、工程等采购项目,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遴选。


一、遴选项目概况

遴选内容为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数量为3家,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首签一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合同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次数累计不超过2次),为我院提供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采购代理(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服务,以及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

我院邀请符合资格条件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并组织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选择评分排名前3名者为我院2025-2028年度中选的采购代理机构。


二、遴选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采购管理制度,结合我院项目要求为我院提供采购代理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采购咨询;

2.代理机构接到我院委托后,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我院对接及协调工作,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3.拟定采购方案,包括拟定采购工作进度表、协助我院完成进口产品论证和申报工作(如需要)、协助我院处理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相关工作、办理监管机构审批手续(如需要)等工作;

4.编制、发售、澄清、修改、解释采购文件,办理采购文件论证或备案(如需要);

5.对名称、用户需求、功能、技术指标、清单等进行审查及完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6.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以及我院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澄清(变更)公告、评审结果公示、中标公告等各类信息;

7.发售采购文件,接受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包括接受响应文件及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等);

8.编制澄清和修改文件,组织必要的答疑会(如需要);

9.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10.依法依规或者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

11.邀请有关监督部门进行现场监督;

12.负责接收和保管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并组织开标(唱标)会议;

13.落实评审地点,组织评审会议,并做好评审记录,编辑评审报告并交我院确认;

14.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以及我院指定媒体上发布评审结果公示、中标公告,向中标人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15.整理评审报告送我院及有关部门;

16.处理涉及项目的询问、质疑、投诉等,并将有关质疑资料报送监管部门(如需要);

17.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编制存档资料,整套过程文件存档资料交我院、招标全流程文件等档案完整的保存年限不少于法定年限;必要时,配合我院或上级主管部门对采购项目进行检查或调取、补漏相关资料;

18.支持我院的采购信息化建设,配合使用我院的项目合同管理系统,按规定时间完成代理机构模块的信息填报及资料上传等事宜;

19.代理机构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全过程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评审专家评审费、论证费、需重新招标或开评标所发生的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和采购文件等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制作费用以及其他完成代理服务所需的直接或间接的所有费用;

20.为我院提供采购招标业务咨询、培训或其他增值服务;

21.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采购代理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响应时间

1.招标(采购)文件编制阶段:代理机构应在接收到我院招标采购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拟定完毕采购文件传回我院(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后,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采购公告;

2.答疑澄清阶段:代理机构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投标人(响应供应商)的询问,如涉及用户需求书内容,应及时向我院反馈后进行回复,在收到投标人(响应供应商)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反馈并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质疑回复(答疑)、发布澄清;

3.评审结果公告(公示)阶段:代理机构应在我院确认采购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同时向我院发出采购结果通知;

4.档案移交阶段:代理机构应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我院要求整理并移交相关资料;

5.对于咨询或修改文件等事宜,代理机构应于当天响应并及时办理,如遇紧急情况需现场沟通解决的,代理机构需按我院要求2小时内派专人到达现场处理。

(三)服务人员配置

1.代理机构应指定专人(即项目总负责人)负责与我院进行对接及总协调。采购代理人员专业配置合理,人员数量充足,业务经验丰富,满足工作需要;

2.主要成员至少包括:项目总负责人1人,项目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2人;

3.项目总负责人对我院委托的采购项目在委托协议约定的权责范围内负总体责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熟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的政策法规,掌握招投标活动流程规范及招标采购操作实务;

4.代理机构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应有相关业务的业务经验,熟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的政策法规,熟悉招投标活动流程,熟练招标采购操作实务,工作耐心细致,认真负责;

5.在代理服务期间,代理机构不可随意更换项目总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

(四)采购代理费用的收取:招标采购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成交单位收取,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收取。

(五)禁止事项

代理机构应按采购代理服务协议完成采购代理业务,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将被取消代理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我院因此遭受的损失。

1.在我院委托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接受与本招标项目相关的投标代理、投标咨询、编制响应文件等业务;

2.无故不接受我院的代理业务的;

3.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

4.违反委托代理协议泄露与采购代理业务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5.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6.与供应商或采购人恶意串通的;

7.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8.开标前泄露已获取遴选文件的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的;

9.擅自修改采购文件或者评审结果的;

10.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11.出现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法律法规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12.由于代理机构原因,导致我院经济、名誉、信誉或其他方面遭受损失的。


三、资格条件要求(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代理机构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二)代理机构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社会代理机构库备案(提供网站打印的备案信息)。

(三)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amr.gd.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不存在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的以上行为)(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函)。


四、遴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4日每天上午(节假日除外)8: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北街海傍街23号仁济楼4楼院内采购与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齐老师

联系方式:0750-3165685(邮箱:jmszxyybgs@163.com)

(三)报名提交资料:对照公告第“二”点提交相关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可现场或快递提交。


五、遴选时间及地点

待资格审定后另行通知


六、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响应文件一式8份,正本1份,副本7份,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封条周边需加盖骑缝章,文件提交时间待资格审定后通知):

1.根据附件1评审标准进行自评,提供自评分表(并请标注好佐证材料对应的页码)。

2.提供评审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代理服务资质荣誉情况;

(2)公司简况及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尤其是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3)场地情况说明及图片展示;

(4)招标代理信息化水平及电子招投标系统使用情况介绍;

(5)评标专家库设置情况;

(6)法律保障情况;

(7)近5年医疗行业采购代理相关业绩证明(涵括服务类、货物类、工程类等);

(8)具体服务方案介绍;

(9)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人员配置及人员资质情况;

(10)质疑、投诉预防机制建设情况以及针对询问、质疑、投诉的处理方案;

(11)采购档案管理情况(提供档案资料响应时间承诺函);

(12)增值服务情况;

(13)采购代理收费说明,含按标准的下浮率收费、单个项目最低收费、招标文件售价。


七、其他说明

我院定期对采购代理服务开展服务质量评价考核(详见附件2),中选的采购代理机构需接受我方考核。


附件:

1.江门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2.项目代理服务质量评价表




江门市中心医院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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