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12-18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 编辑: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2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上门服务费”等167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9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多发性骨髓瘤微小残留病检测”等新增和修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30号)等文件,我院拟开展39项市场调节价和新增试行医疗服务项目。
按文件要求,自主定价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我院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人力成本、患者需求状况等因素制定价格(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病患者和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意见的,提倡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江门市中心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科
联系电话:3165146
联 系 人:李小姐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
江门市中心医院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