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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心医院医、技进修人员管理办法

时间:2022-06-17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    编辑:


我院作为全国高水平医院,承担五邑及周边地区医、技进修人员(以下简称为进修生)培养工作,为加强院、科两级对进修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来院进修的必备条件

(一)来院进修医师,需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医疗单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者;来院进修技师,需卫生大专以上毕业,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二)进修生必须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三)进修医师必须是经过注册的执业医师,且其注册类别和范围必须与所申请进修专业相一致。

(四)进修生申请进修需认真如实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审批。

二、进修生管理分工

(一)科教科全面负责进修生的管理工作,根据各科室的实际需求和进修生宿舍安排情况招收安排进修生,并对进修生进行上岗前教育。

(二)进修生到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和政治学习、思想情况、考勤、结业考试、鉴定等由科室具体负责,科室由专人负责进修生的管理工作。

(三)进修生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科教科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生管理要求

(一)进修生必须遵守我院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

(二)进修期间,进修生不能享受探亲假期,只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科教科审批,三天以上需由选送单位出具证明,科教科审批同意后方可离院,并按期回院办理销假手续。

(三)进修生在进修期间需自觉做到廉洁行医,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不得接待或索取及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财物外,取消在我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四)因故中途提前终止进修者,不颁发结业证书,进修费用不予退还。

(五)进修时间不满半年者,不颁发结业证书。

(六)进修生住宿期间,应严格遵守住宿的各项规章制度,凡出现违反规定者,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总务科有权取消其住宿资格。

四、进修生培养

(一)进修生无论年资深浅,进修期间均作为“住院医师”或“技师”进入岗位,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二)进修生进入临床科室后,各科室应就本科室的具体情况给进修人员进行入科教育,使进修人员迅速熟悉本科室的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各类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三)接收进修生的科室,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进修生的需求制定出相应的具体培训计划和安排。

(四)进修生的带教老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应以临床实践为主,科室每月至少安排两次教学查房和讲课。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五)进修期间,各科室应有专人负责进修生的考勤。进修到期,由科室负责考核,考核人员由科室拟定,进修生带教老师不能参与考核,考核评分表留科室存档。科室填写进修生出科鉴定表,鉴定合格者到科教科领取结业证书。

                             江门市中心医院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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