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3 来源:江门市中心医院 编辑:
1.凡是涉及“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的临床试验项目, 必须获得科技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遗传办)项目审批或备案号后方可启动。启动会前遗传办审批通知单或备案通知单及相关资料递交机构备案,备案资料的相关要求见附件,若申办方隐瞒项目外资情况,违规开展试验,一切后果由申办方自负。
2.如临床试验项目中有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含生物样本)和信息数据委托第三方检测分析、保存及处理的需要签订机构、申办方、检测方三方协议后方可从机构运送至第三方。
3.项目结题后请在总结报告盖章前提交“项目人类遗传资源批准/实施情况
汇表”,并由申办方/CRO盖章。
4.承诺书盖章申请流程:
附件
1、江门市中心医院参加办理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审批的声明.docx
3、关于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境审批申办方承诺书.docx